退換貨規則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收到包裹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含假日),鑑賞期非試用期,收到商品時請先檢查及試穿,若是超過三日未反應,七日內未寄回者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如有退換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手機號碼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服務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〔關於換貨〕
如因尺寸不合或是個人因素退換商品,來回運費需由買家承擔,個人因素退換貨僅受理一次,待賣家取件後確認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,會進行換貨。
〔關於退貨〕
- 退貨部分商品如未達滿額折扣優惠門檻,商品將會取消折扣優惠以原價計算。
- 退貨部分商品如未達滿額免運門檻,退款總額將扣除出貨運費65元。
- 退貨部分商品仍達免運門檻,則不會扣除出貨運費。
- 個人因素退貨之退款跨行手續費15元需由買家負擔 (如為玉山則不需扣除手續費)
- 預購商品不提供退貨
以下情形恕不提供退換貨
- 超過三日未反應
- 超過七日鑑賞期
- 基於衛生問題,白色系衣物、貼身衣物、襪子等,恕不接受退換貨
- 衣物上沾有粉妝或髒污等人為瑕疵
- 香水或其他異味附著
- 商品破損、配件不全或吊牌標籤已毀等情形
- 預購商品不提供退換貨
- 不接受連續訂單整筆退貨
- 直接使用透明夾鏈袋寄回